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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讨债公司阐述要账的办法,用过这几种讨债方法,小心人财两空!

时间:2023-06-11 18:43:21 点击:98 来源:苏州讨债公司 官网:http://www.hfthys.com/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想必每个讨债的人咬牙切齿地喊过这句话。


为了讨债,有的人日夜蹲守,有的人赖着不走,有的人苦苦哀求,还有的人直接上手,各种招都试遍了。


但是,你知道吗?借钱需谨慎,讨债也要当心!


高瞻法务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在讨债的路上,再难、再愤怒,也不能为了追债,置法律于不顾,否则触碰了法律这条高压线得不偿失。


例如,这几招很多人以为没毛病的讨债方法,大家**要慎用。


1、以物抵债


很多债权人因为债务人欠债不还,就生出“他的钱都是我的”这种念头,偷拿或强行拿债务人的物品。


擅自以物抵债是不合法的,属于盗窃罪,定罪判刑则是根据盗窃财物的金额来确定。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2、赖在债务人家不走


有的债主找不到债务人躲在哪,就直接上门蹲守,抱着“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心理,直接赖在债务人家里,甚至干脆住在债务人家里。


律师提醒,大错特错了!小心被债务人抓住小辫子,反咬一口!


根据我国《宪法》39条规定:我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在《刑法》第245条中也有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拦着不让走


有人说,“我知道非法拘禁有罪,但是我遇到了债务人,拦着债务人,不还钱不让走,这又不算拘禁。”


这里要注意的是,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而“拦着不让走”这一招就可能会被划归为其他强制方法。


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在拘禁中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4、贴横幅、写大字


提起“讨债”,可能很多人**反应就会是一幅幅墙上写满“还我血汗钱”的图片,或者是各种门口闹事的场面。


注意!在索要债务的时候,如若采取车辆堵门、悬挂横幅标语、燃放鞭炮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则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总而言之,高瞻律师提醒您:当对方无力偿还或者久拖不还时,我们**还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寻找律师帮助,坚持合理合法原则处理


讨债再难也不能触及法律的底线,切不可采用非法手段索要债务,否则依法将受到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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