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讨债公司

首页 >> 讨债新闻 >> 苏州讨债公司

苏州讨债公司讲述走法律程序讨债的工作如何落实行动上

时间:2024-03-11 11:11:25 点击:55 来源:苏州讨债公司 官网:http://www.hfthys.com/

走法律程序讨债的小伙伴,往往会卡在执行阶段。执行要钱是个技术活,下面苏州讨债公司简单说说关于执行的一些小知识。


1、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第三人为被执行人,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可以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二十九条 执行法院审查变更、追加被执行人申请期间,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执行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办理。(普通案例53篇)


申请执行人在申请变更、追加第三人前,向执行法院申请查封、扣押、冻结该第三人财产的,执行法院应当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办理。


2、执行程序中什么情况能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


抽逃出资、未实缴出资、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剩下几种情况比较少见,想了解的可以自行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九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执行程序能追加配偶作为被执行人吗?


不能,配偶未经实体程序审理,执行程序直接追加有违程序正义,损害了配偶的诉讼权利。




标题:苏州讨债公司讲述走法律程序讨债的工作如何落实行动上
网址:http://www.hfthys.com/tzbk/329.html
作者:苏州讨债公司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以链接形式注明。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3166264660

  传真:13166264660

  邮箱: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88号万达广场

Copyright © 2023 苏州讨债公司桐华要账公司 版权所有 xml地图 sitemap地图 网站地图 皖ICP备20006118号-1 推广QQ:2358834048